社保卡能否替代身份证使用?

江山律师 2025-04-29
社保卡不能完全替代身份证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社保卡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服务,如医疗报销、养老查询等,而身份证是公民的合法身份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和唯一性。在办理涉及身份验证的业务时,仍需使用身份证。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虹口区看守所地址 庆元县看守所电话 杭州滨江区律师 仙居刑事律师 青田刑事律师 苍南县律师网 湖州市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富阳区刑事律师咨询 平阳县刑事律师 东阳市刑事律师 台州市黄岩区刑事律师 台州市取保候审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刑事律师咨询 海盐县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临平区律师 宁波市海曙区律师 文成县律师网 江山市律师网 温州瓯海律师哪个好 龙港律师哪个好 台州律师 海盐律师 海宁律师 杭州上城法律咨询 嘉兴法律咨询 苍南刑事律师 宁海法律咨询 平阳刑事律师 绍兴律师事务所 开化交通事故律师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温州龙湾律师 九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柯城律师 龙游律师 湖州律师 江山律师 金华金东律师 杭州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东阳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婺城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拱墅律师 景宁律师 衢州衢江律师 黄山律师 杭州钱塘刑事律师收费标准